镇安办发〔2018〕40号
各辖市、区安委办,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安委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镇江市安委办《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一期安全生产业务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6月15日 14时15分
二、培训地点
镇江市政府会议中心第四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一)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部分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部分成员单位名单见附件1)
(二)各辖市、区安监局人员和基层安监站负责同志。(具体
人数见附件2)。
四、培训内容
如何处理好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监管的关系
五、有关要求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各地要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本次培训的各项事宜,于6月12日将联络员名单报镇江市安监局法规处。联系人:王青,电话:15862979366
附件1.部分安委会成员名单
附件2.各辖市区参加人数分配表
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