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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规范化工企业春节停产期间和节后复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05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安监发[2018]13号

 

关于严格规范化工企业春节停产期间和节后复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镇江新区安监局,镇江市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各有关部门:

   2018年春节将至,为严格规范企业春节期间停产和节后复产的安全管理,确保停产和复产过程中的安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做好我市化工企业春节期间停工复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各地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充分认识企业停产复产(包括企业部分车间停产,下同)安全风险性,扎实抓好春节期间化工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春节期间计划停产的企业,要制定停产、复产方案,各地安监部门要组织对停产企业安全生产方案落实情况抽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全面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停工复产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要规范停产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编制开停车方案并严格执行停产企业要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管理、生产技术、动力设备等相关人员编制切实可行的开停车方案,并针对冬季安全生产特点进行全面自查。认真组织开展停车安全条件检查确认,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停车。停车后的生产设备和管线不得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并用盲板切断与其他系统的联系。确有部分物料不能及时清理的,必须采取氮保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指派专人进行日常巡查,确保系统内物料存放安全。停产期间要成立专门值守班子,对车间、仓库、罐区等重点场所、重要部位进行不间断巡查,建立健全巡查登记制度,并及时有效处置异常情况。

   (二)要加强复产管理。复产开车企业要根据停车装置实际状况,分析开车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采取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开车前要组织企业安全管理、生产技术、动力设备等专业技术人员并聘请安全专家,对停车待复产装置涉及的所有设备、管道以及水、电、汽等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排查,对停产生产装置是否具备安全开车条件进行确认,并由企业分管技术、生产、安全负责人及专家形成结论明确的书面意见。

   (三)要严格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根据制定的复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外聘专家对本企业各生产系统的关键环节、重点部位、重要岗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认真做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四)要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各企业在停工复产前要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调整职工的工作情绪,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新上岗的工人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切实做到持证上岗、培训上岗、在岗在状态。

   三、健全机制,加强应急处置和值班值守工作

   各地要督促企业进一步强化节日期间带班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认真分析停工复产期间各种危险因素,检查应急处置物质完好性和有效性制定完善的应急救援预案并加强演练,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要督促停工复产企业进一步完善突发情况应急预案,保证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避免事故扩大。在应对突发事故时,要及时控制险情,严格防范次生灾害。

   请各地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重点行业企业,并将停产企业名单2月12日前报市安监局危化处,市局将视情对复工企业组织督查。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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