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办发[2016]28号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安委办,市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智囊和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经研究,拟在市第四届安全生产专家组基础上,调整专业组划分,扩充专家队伍,通过各级推荐组成第五届安全生产专家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基本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安全生产事业,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奉公;
(二)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技术标准,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安全生产专家工作;
(三)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级工程师(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且从事安全生产工作5年以上;
(四)驻镇高校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职以上职称、从事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或公开发表过本专业工程实践论文2篇以上;
(五)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特聘专家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二、推荐专业
专家组拟设“石油化工、矿山冶金、建设工程、职业健康、综合”五个专业组,每个专业组拟推荐专家的专业及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
三、推荐要求
1、拟聘任专家采取专家本人申请(自荐),各地安委会或市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直属企事业单位推荐,市安委会审核的方式,经遴选后聘任。其中,市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直属企事业单位、上一届专家组成员及特别邀请专家,经单位推荐并盖章后,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安监局规划科技处;其余专家经所在辖市区安委会推荐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安监局规划科技处。
2、各辖市区可根据本地专家队伍情况,推荐相关专业4-5专家人选。个人自荐且无推荐单位的专家,应向所在辖市区安委会申报。本届专家组改选不接受个人直接寄送材料。
3、拟推荐专家,需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
2)最高技术职称证书;
3)本人身份证;
4)能反映本人技术工作业绩的材料(如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知识产权证书、科技成果、验收鉴定证书或能证明本人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由推荐单位先行审核并加盖公章。
4、拟推荐专家填写《镇江市第五届安全生产专家申请与推荐表》,注明申请专业组别,是否服从专业组调配等。纸质表格与证明材料(各1份)加盖公章后报送,电子版发至邮箱zjajj @ 163.com。
报送时间:2016年4月15日--2016年5月 10日。
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1号楼5楼。联系人:王钊 徐炜,电话:85082128或85082118。
镇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