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办发〔2018〕25号
各辖市、区安委办,镇江新区、高新区安委办,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做好以“生命至上 安全发展”为主题的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请各地及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好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把“安全生产月”宣教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宣教工作。
二、按照宣教品征订目录填报具体征订数量,汇总填写在《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教品订购汇总表》上。
三、为确保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期间宣教品能及时发放到各单位,请于5月底前将《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教品订购回执单》发电子文档或邮寄到市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孙威;联系电话:85082127,13775321468(微信);电子邮箱:393948167@qq.com;地址:镇江市南徐大道68号(行政中心)1号楼529。
附件1: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教品目录
附件1:2018年“安全生产月”宣教品订购回执单(电子表格请在镇江市安监局网站处室园地—综合监管处下载)
镇江市安委办
2018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