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 中国镇江                
首 页 | 安监动态 | 党务公开 | 公共服务 | 公众参与 | 法制建设 | 执法检查 | 双基工作 | 处室园地 | 镇江论坛
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50
  当前位置:首页 > 特色栏目 > 处室园地 > 危化品监管处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4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镇安监发201823

 
关于转发《省安监局关于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
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各辖市、区安监局,镇江新区安环局、镇江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苏安监〔2018〕3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结合文件要求于3月20日将本辖区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方案报市局危化处。各地将本通知迅速传达至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

   附件:《省安监局关于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苏安监〔2018〕33号)

 

 

               www.78365.com

                 2018年3月9日

 

 

附件:

 

省安监局关于修订《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

苏安监〔2018〕33号

各设区市安监局: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运行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安委会有关文件要求,对《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苏安监〔2011〕202号)的内容进行修订,增加了A级、B级否决项。现印发给大家,并提出如下要求:

1.请各设区市安监局迅速将本通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的创建、运行、评(复)审和审计工作,采用修订后的《江苏省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评审标准”)。

2.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有储存设施和仓储经营的企业,要立即开展二级标准化创建工作。2018年底前,涉及一、二级重大危险源、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必须达到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各地要制订辖区内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方案,并将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纳入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业按照规范创建标准化、按照标准化体系运行,注重实际效果,严防走过场、走形式。各设区市安监局于2018年3月底前将本辖区企业二级标准化创建方案报省安监局。

3.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按照修订后的《评审标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各企业要组织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和有效运行,切实把标准化建设、运行作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载体,进一步提高人员安全素质、规范作业行为,提高装备设施的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隐患排查治理、改善作业环境,落实岗位责任、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运行,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4.为切实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标准化体系有效运行,省局将建立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退出机制。省局对部分二级标准化企业的运行情况进行审计,对标准化审计不达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达标的二级标准化企业,取消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附件: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增加的否决项

 

 

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


附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增加的否决项

 

序号

A级要素

B级要素

标准化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评审方法

否决项

1

2 机构和职责

2.2负责人

(20分)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增加:4.主要负责人经现场考核合格

查文件:

增加:4.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考核

增加:主要负责人现场考核不合格,扣100分。(A级否决项)

2

2.4 组织机构

(20分)

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增加:4.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

查文件:

增加:5.安全总监的任命文件

增加:未按规定施行安全总监制度或未赋予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扣20分。(B级否决项)

3

3风险管理

(100分)

3.2风险评价

(10分)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增加:

4.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每5年应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首次使用的新工艺、新配方投入工业化生产的以及国外首次引进的新工艺且未进行过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现有的工艺路线、工艺参数或装置能力发生变更,或因反应工艺问题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应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查文件:

增加:4.HAZOP分析报告。

现场检查:

从业人员参与风险评价活动的情况。

 

增加:2.未按照频次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扣10分。(B级否决项)

3.企业中涉及国内首次使用的新工艺、新配方投入工业化生产的以及国外首次引进的新工艺且未进行过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以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金属有机物合成反应(包括格氏反应)的间歇和半间歇反应,有以下情形之一且未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现有的工艺路线、工艺参数或装置能力发生变更,因反应工艺问题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扣100分。(A级否决项)

4

3.3风险控制

(15分)

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增加:3.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与其生产区距离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查文件:

增加:

现场检查:

生产区周边地区架空电力线路情况

增加: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扣100分。(A级否决项)

5

3.5重大危险源

(20分)

2.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必要的安全监控系统:

增加:2)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3)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修改:(4)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5)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6)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增加:(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查文件:

安全监控报警设施台账。

现场检查:

增加:3.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罐区在储罐根部紧急切断阀;

4.毒性气体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

5. 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安全仪表系统

增加: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重大危险源中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扣100分。(A级否决项)

6

7.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1.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危险化学品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规定要求;

2.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查文件:

1.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2.重大危险源防护距离存在问题的整改计划、措施,包括防范措施。

现场检查:

1.重大危险源现场测量距离;

2.重大危险源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增加: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且无防范措施,或者外部与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扣100分。(A级否决项)

7

增加:8.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自动化控制应达到规范要求,实现紧急停车功能。

增加:8.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自动化控制应达到规范要求,实现紧急停车功能。

增加:

现场检查: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自动化控制情况。

增加: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或自动化控制未达到规范要求,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或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扣100分。(A级否决项)

8

3.6变更

(10分)

2.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查文件:

1.变更的风险分析记录;

2.变更风险的控制措施

3.变更实施验收报告。

增加:企业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扣10分(B级否决项)

9

4管理制度

(100分)

4.2操作规程

(40分)

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修改:1.以危险、有害因素分析为依据,编制岗位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查文件:

1.岗位操作规程;

2.文件发放记录。

3.操作规程签发文件。

现场检查:

抽查岗位是否有有效的岗位操作规程。

增加: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扣100分。(A级否决项)

10

5培训教育

(100分)

5.4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30分)

3.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增加: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作业人员未取得培训证书,扣100分。(A级否决项)

11

6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分)

6.1生产设施建设

(10分)

1.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增加:在役化工装置经正规设计或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查文件:

增加:2.安全设计诊断记录。

 

修订:1.未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正)要求进行安全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或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扣100分(A级否决项);未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79号令修正)要求进行试生产,扣10分(B级否决项)。

13

6.2安全设施

(20分)

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1)宜按照SH306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50016、GB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

器材;

(6)按照GB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50016、GB50160;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设置安全设施,做到:

增加:(12)全压力式液化烃球罐储罐按规范设置注水措施;

(13)毒性气体装置设置泄漏紧急处置设施;

(14)化工生产装置应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应设置不间断电源;

(15)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按规范设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定期校验。

查文件:

安全设施管理台账。

现场检查:

各种安全设施的配备情况。

增加:4.全压力式液化烃球罐储罐未按规范设置注水措施,扣100分。(A级否决项)

5.毒性气体装置未设置泄漏紧急处置设施,扣100分。(A级否决项)

6.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扣100分。(A级否决项)

7.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规范设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扣100分(A级否决项);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未定期校验合格,扣20分(B级否决项)

14

6.3特种设备

(10分)

5.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增加:

现场检查:

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的使用情况。

增加: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定期校验合格的或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扣100分。(A级否决项)

15

6.4工艺安全

(25分)

5.企业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1)编制停车方案;

(2)操作人员能够按停车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1)编制停车方案;

(2)操作人员能够按停车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查文件:

1.停车方案;

2.停车操作记录。

询问:

有关人员是否清楚停车要求。

增加:连续生产的企业开、停车作业未制定方案,扣25分。(B级否决项)

16

6.5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15分)

增加:7.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增加: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现场检查:

火灾、爆炸危险性区域的控制室或机柜间的防火防爆情况。

增加: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防火防爆要求的,扣100分。(A级否决项)

17

7作业安全

(100分)

7.1作业许可

(20分)

企业应对下列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种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

(1)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破土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

(5)高处作业;

(6)断路作业;

(7)吊装作业;

(8)设备检修作业;

(9)抽堵盲板作业;

(10)其他危险性作业。

增加:3.动火作业应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即必须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范围,必须明确动火作业分级的具体标准以及涉及一级、特殊动火作业的部位和场所,必须明确动火作业审批工作流程以及许可票证审批部门和责任人。

 

增加:动火作业未严格落实“三个必须明确”,扣100分。(A级否决项)

18

7.3作业环节

(40分)

2.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增加:罐区内作业未执行相关制度规程要求(如浮顶储罐在运行中浮盘落底、物料流速过快等),扣40分。(B级否决项)

19

5.企业应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增加:2.企业应开展“智能化二道门”建设工作。

 

增加:企业未设置“智能化二道门”,扣40分。(B级否决项)

20

7.4承包商

(25分)

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增加:1.企业无承包商管理制度,或对承包商无监督检查台账记录,扣25分。(B级否决项)

2.企业每年未对相关方进行资格审查、安全绩效评估,扣25分。(B级否决项)

21

8职业健康

(100分)

8.3

劳动防护用品

(25分)

1.企业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增加:3.对涉及光气、氯气、氟化氢等剧毒、强腐蚀性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按规范配备专用防护用品。

 

增加:对涉及光气、氯气、氟化氢等剧毒、强腐蚀性物质的作业场所未按规范配备专用防护用品的,扣100分。(A级否决项)

22

9危险化学品管理

(100分)

9.7储存和运输

(25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增加:未按照分区分类存放标准储存,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扣100分。(A级否决项)

23

3.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运输、装卸人员行为。

增加:6.液化烃、液氨、液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应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

增加:

现场检查:

3.充装系统。

增加:液化烃、液氨、液氯、液化石油气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液化气体的充装未使用万向节管道充装系统,扣100分。(A级否决项)

24

10事故与应急

(100分)

10.2应急救援设施

(15分)

1.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增加:5.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应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并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6.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汽的重大危险源应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

 

增加:1.生产、储存和使用氯气、氨气、光气、硫化氢等吸入性有毒有害气体的企业,未配备至少两套以上全封闭防化服,或未定期检查维护,不能正常使用,扣15分。(B级否决项)

2.涉及有毒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液体蒸汽的重大危险源未配备便携式浓度检测设备、空气呼吸器、化学防护服、堵漏器材等应急器材和设备,扣15分。(B级否决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