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监发〔2018〕24号
现将《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明察暗访河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苏安监函〔2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省局《通知》和总局《通报》要求一并贯彻执行。(联系人及电话:夏军,85082121,电子邮箱:zjajgk@163.com)。
此《通知》发至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和单位。
附件:省安监局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明察暗访河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和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苏安监函〔2018〕9号)
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