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监发〔2018〕19号
各辖市区安监局,镇江新区安环局,镇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此《通知》发至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和单位。
附件:1.《省安监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监〔2018〕21号)
2.《省安监局办公室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贵州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31”煤气中毒等两起较大事故的通报》(苏安监办〔2018〕5号)
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