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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矿监管处
层转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02 稿件来源: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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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
安监发
〔201
7
〕
170
号
各辖市区、镇江新区安监局,镇江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苏安监〔2017〕1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省局《通知》和总局《通知》要求一并贯彻执行。(联系人及电话:夏军,85082121,电子邮箱:
zjajgk@163.com
)。
此《通知》发至辖区内的相关企业和单位。
附件:
《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苏安监〔2017〕117号)
www.78365.com
2017年12月25日